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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环保验收

湖南省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服务专题提供环保验收服务流程、环保验收价格、环保验收规范、环评验收会议要点等内容,湖南蓝绿从事环评环保验收多年,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对竣工的项目进行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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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环保验收会议现场
竣工环保验收会议现场
      ★项目竣工环保(环评)验收简介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是指为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环境环保验收法律依据:
        1、 国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
        2 、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
        3、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246号《关于印发<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1999年11月。
        4、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验字[2005]172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管理规定》,2005年12月。
        5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7年6月。
        6 、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局湘环发[2004]42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监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6月。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第七十一条,2017年6月27日。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第四十七条,2015年8月29日。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5日修订。
        11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验字[2005]188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2005年12月。
        12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验字[2005]172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管理规定》,2005年12月。
        13、验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及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报告书(报告表批复)

      ★环境环保验收的资料:
        1.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委托书。(建设情况介绍、污染物治理情况介绍)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印件)、批复文件,立项批复。
        3.污染治理设施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附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明、产品资质证明,加盖公章)。
        4.污染治理设施试运行检查记录。
        5.厂房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并附厂区平面设计图稿、项目生产工作时(小时/天)
        6.主要生产工艺(绘制工艺流程图并标注各工段原料、能耗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7.主要机器设备名称、数量、项目开工建设时间、试运行时间(年、月、日)
        8.项目实际总投资,其中环保投资(水、气、声、固废、绿化等分列)
        9.项目试运行期间生产情况包括产量、产值等情况。、能耗(用水量、用电量、用煤量、用油量等)
        10.固体废物处置方案、协议和产生量(包括生活垃圾,重点是危险废物)、厂区绿化方案、协议
        11.工厂相关环保措施、制度上墙、污水处理流程图上墙、环保应急预案、设施(安评材料)、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1.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
  2.环境保护设施及其它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
  3.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
  4.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包括: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它要求;
  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6.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
  7.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影响验证,对清洁生产进行指标考核,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
  8.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削减其他设施污染物排放,其相应措施得到落实。
0731-8883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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