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十四五”有关规划要求,确保建设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严防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确保“住得安心”,湖南蓝绿积极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丨土壤调查丨修复项目。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的是查明地块基本信息、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等情况。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需要,如需对回填土来源等情况进行初步判断,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有关要求,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进行识别和描述。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属定性指标,“十四五”期间每年目标均为“有效保障”。
“重点建设用地”是指“十四五”期间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以下简称“一住两公”)的所有地块。其中,“一住两公”的确定以《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 号)为准。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指原则上应确保重点建设用地不出现违法违规开发利用情况;对存在违法违规开发利用的,依法处理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人居环境安全,守住保障“住得安心”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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