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发改委、规划委的相关规定,湖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只要进入了下述的三大门槛的其中之一,就必须做节能专篇: (一)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公共建筑项目; (二)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居住建筑项目; (三)其它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含)的项目。 凡属于节能评估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编制独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专篇。 节能专篇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 (三)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 (四)项目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及能源使用分布情况; (五)项目节能措施及效果分析。 如果您想对节能专篇有进一步的了解,比如节能专篇的审查评估程序是什么、怎样能够比较顺利地通过节能专篇审查评估、怎样委托编写节能专篇等问题,请查看湖南蓝绿环保官网(www.lan-lv.com)的相关信息,也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与蓝绿环保的专业工作人员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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